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
《關于進一步完善余杭區農村公路“路長制”的實施方案》已經2022年第三十次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完善余杭區農村公路“路長制”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好農村路”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區農村公路建管養運工作,全面提升路域環境,根據《杭州市“四好農村路”路長制實施意見》(杭四好辦〔2018〕5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農村公路“路長制”的指導意見》(杭交強市辦〔2021〕5號)有關要求,結合《余杭區“路長制”實施方案》(區委辦〔2017〕29號)和《余杭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實施方案》(余政辦〔2021〕32號)等文件要求,以及我區農村公路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好農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政府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農村公路治理體系,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機制,深入推行“路長制”,提供全區農村公路暢通、安全、有序運行的制度保障,提升農村公路治理能力,奮力打造人民滿意交通余杭樣板,展現“重要窗口”的“頭雁風采”,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城市范例。
二、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共治”原則,遵循“有路必養,養必到位”的要求,完善縣、鄉、村三級路長組織體系,規范設置路長公示牌,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獎懲有力”的路長管理制度。通過“路長制”長效管理的有效落實,使“四好農村路”建設成果不斷鞏固,路容路貌明顯改善,治理能力顯著提升,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公路出行環境。
三、組織體系
成立余杭區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區交通運輸局負責人任副組長,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區住建局、區林水局、區文廣旅體局、區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市生態環境局余杭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相關部門,以及沿線各鎮街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交通運輸局,與區“四好農村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合署辦公,由區交通運輸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區農村公路“路長制”的日常牽頭協調工作。
各鎮街設立鄉級路長辦公室,與鄉鎮公路管理站合署辦公,辦公室主任由分管負責人兼任,由專職工作人員承擔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作職責
(一)縣級、鄉級路長辦公室
路長辦公室協助總路長、路長做好履職工作,負責聯系、協調、記錄、傳達、反饋、督辦等工作,負責制定路長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督促落實總路長的工作部署和問題處置。縣級路長辦指導鄉級路長辦開展好“路長制”工作。
(二)縣、鄉、村級路長
建立縣、鄉、村三級路長體系。縣級總路長由區長擔任,其他區領導擔任縣道的縣級路長;鄉級總路長由各鎮街主要負責人擔任,其他鎮街班子領導擔任鄉道的鄉級路長;行政村(社區)干部擔任村道的村級路長。各級路長如有變動,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工作交接,并同步完成路長牌公示信息變更。
1.縣級總路長。負責統籌轄區內農村公路的“建、管、養、運”及路域環境整治、安全管理等工作,組織研究并確定農村公路發展目標、發展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完善組織領導機構,建立健全保障機制、考核督查機制,檢查督促落實人員、資金等要素保障,定期聽取縣級路長及鄉級總路長的履職匯報等。
2.鄉級總路長。負責鄉鎮(街道)“路長制”的組織領導,協調、統籌解決轄區內農村公路“建、管、養、運”涉及的重點和難點問題,特別是鄉道、村道建設養護資金使用情況和路域環境整治、安全管理工作,完成縣級總路長交辦的任務,定期向縣級總路長匯報履職情況,聽取鄉、村級路長的履職匯報。
3.縣級、鄉級路長。分別在兩級總路長的領導下,對相應縣、鄉道公路的“建、管、養、運”及路域環境整治等負直接責任,具體職責為:開展檢查、巡查或抽查,監督、協調、解決縣道、鄉道的建設養護、路域環境、路產路權保護、運營管理等工作重點、難點問題,督促相關部門落實管理職責,完成縣、鄉兩級總路長交辦的工作任務,定期向縣、鄉兩級總路長匯報履職情況。
4.村級路長。監督協調相應村道公路的日常巡查、路域環境整治和運營管理等工作,完成鄉級總路長交辦的工作任務,定期向鄉級總路長匯報履職情況。
5.“路長制”督查專員。鼓勵縣鄉兩級“兩代表一委員”作為“路長制”督查專員進行社會監督,鼓勵婦聯、人武、團委等組織或部門認養或聯系部分農村公路,營造全社會參與農村公路“路長制”管理的良好氛圍。
(三)鄉村道專管員
按照“縣統籌、鄉管理、村監督”的模式,加快推進鄉村道專管員制度建設。鄉鎮人民政府要根據轄區內農村公路等級、數量、任務等實際需要,以合適的用工方式,招募并管理鄉村道專管員;區政府從農村公路預算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補助專管員經費,不足部分由鎮街自籌。
鄉村道專管員在各級路長和路長辦公室的指導、監督下,具體負責落實農村公路管理的各項制度,負責農村公路日常管養巡查、安全隱患排查,災毀信息核查、上報,監督工程實施,及時制止并報告侵害路產路權行為,協助交通執法部門現場執法和涉路糾紛調處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區政府負責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切實發揮組織領導作用,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將“路長制”工作和基層治理等工作相結合,確保取得實效。各級路長辦公室強化統籌協調,切實形成齊抓共管格局。區政府每年專題研究“路長制”工作不少于1次,各鎮街每半年不少于1次。各級路長應定期向同級總路長報告管轄公路運行情況(村級路長定期向鄉級路長辦報告),縣級、鄉級總路長每年召開路長會議應不少于1次。各職能部門及群團組織要各司其職、協調聯動,共同推進“路長制”實施。
(二)嚴格督查檢查
各級路長要認真履行“路長制”工作職責,加強督查檢查。縣級路長辦每季度對各鄉鎮開展相關工作檢查1次,將落實情況納入“四好農村路”年度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并與年度綜合考評掛鉤。各級路長專項巡查管轄路段,縣級每年度不少于1次,鄉級每月不少于1次,村級每周不少于1次。縣、鄉、村三級路長應對管轄路段進行不定期巡查,特別在臺汛期、其他惡劣天氣和重要節假日期間加大巡查力度。各級路長對履職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交通隱患等問題進行掛牌督辦,由同級路長辦公室進行匯總公示,督促責任部門按期整改銷號。
(三)加大投入力度
加強公共財政支持,加大對農村公路基礎設施、管理隊伍和物資裝備的投入力度,形成穩定的財政保障機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和指導,提高農村公路信息化水平,推進農村公路整體智治。
(四)強化安全管理
通過農村公路“路長制”,進一步完善農村公路應急管理體系,有效提升農村公路應急管理水平。各管養單位要及時清理路面障礙物、堆積物和拋灑物,保持路面路肩整潔、排水暢通,經常性開展對公路臨水臨崖、橋梁等的巡查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并處理路面破損、交通標志標線設置不規范、指路體系不完善等問題。由于自然災害(包括地質災害、惡劣天氣等)、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原因引發的涉及農村公路的突發性事件,各級路長及路長辦公室要第一時間上報,加強應急保障和搶險搶通工作,確保農村公路安全暢通。
(五)公告公示制度
實施農村公路路長公示牌制度,在農村公路起始點路邊顯著位置規范設置路長公示牌,標明人員信息、路長職責、管護路段、監督電話等內容,接受社會監督。縣道路長公示牌由區公路管理部門負責設置,鄉村道路長公示牌由屬地鎮街負責設置。
(六)營造良好氛圍
加大宣傳力度,廣泛運用報刊、網絡及新媒體等宣傳載體,加強農村公路路產路權保護宣傳教育。認真總結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過程中的經驗做法,加大典型案例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鼓勵各村(社)在制定村規民約時,將愛路護路的相關內容納入其中,以提高沿線群眾愛路護路意識,逐步形成全社會關心、全民參與創建、共享文明的濃厚氛圍。
六、其他
本實施方案自2023年2月1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