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機關各科辦、中心、站所: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要求,我街道對之前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街道班子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2件、決定廢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81件,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具體目錄見附件)。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廢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杭州市余杭區良渚街道辦事處
2023年8月29日
杭州市余杭區良渚街道辦事處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