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高質量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是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浙江重要講話精神的具體行動,根據省市相關要求,急需出臺區級《關于高質量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實施意見》,貫徹落實省市有關工作部署,改善余杭區農業生態環境,進一步完善農作物秸稈“收集、儲運、處理、利用”體系,大力推進農作物秸稈產業化、高值化利用,加快提升秸稈綜合利用能力建設,以更有力的舉措、更明確的目標,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改善余杭區農業生態環境,進一步完善農作物秸稈“收集、儲運、處理、利用”體系。

二、制定依據

主要依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高質量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4〕2號)和《余杭區打造“和美余鄉” 以高質量城鄉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設支持政策三十五條》(余政發〔2024〕180號)等政策文件。

三、適用對象

余杭區涉農鎮街

四、主要內容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通過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實現涉農鎮(街道)農作物秸稈收儲體系全覆蓋,建立市場化農作物秸稈收儲運體系;高效實施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提高科學還田水平,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研發,促進“秸稈+”高值利用;依法推進秸稈露天禁燒,完善露天禁燒常態化執法和巡查機制,加強“技防+人防”,建立秸稈露天禁燒管控責任體系,實現露天焚燒問題快速高效閉環處置,有效遏制露天焚燒行為等3個大項10個小項的建設任務,完善組織領導、要素保障、考核獎懲、宣傳引導等4個方面的保障措施,到2024年底,全區實現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97%以上,其中秸稈離田利用率32%以上。到2027年底,培育利用秸稈量1000噸以上的主體8個以上,全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7%以上,其中離田利用率達到45%。秸稈露天禁燒監控覆蓋面持續提升,構建秸稈露天禁燒“1530”(1分鐘發現、5分鐘響應、30分鐘撲滅)高效閉環處置機制。

五、實施時間

本實施意見自2024年10月9日起施行。

六、注意事項

《實施意見》是對全區高質量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工作部署,對全區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管控責任體系、秸稈收儲運體系建設,農作物秸稈科學還田、高效離田水平提升等提出總體要求。

七、關鍵詞解釋

農作物秸稈:農作物秸稈是生物質能資源的主要來源之一,指在農業生產過程中,收獲了小麥、玉米、稻谷等農作物以后,殘留的不能食用的莖、葉等副產品。

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主要通過“五化”利用,指秸稈肥料化、秸稈飼料化、秸稈原料化、秸稈燃料化、秸稈基料化等方式對農作物秸稈進行綜合處理,規范秸稈收儲操作、推進秸稈科學還田和離田利用。

八、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余杭區農業農村局

解讀人:何峰

聯系電話:0571-89517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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