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

為高質量推進我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全面深化新時代“千萬工程”建設“和美余鄉”行動,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高質量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4〕2號)和《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高質量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實施意見》(杭政辦函〔2024〕46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按照標本兼治、科學還田、高效離田、科學焚燒的總體思路,高質量推動全域秸稈科學利用和處置,加強露天焚燒治理,有效促進循環、生態、可持續發展,為高水平推進余杭鄉村全面振興,打造杭州城市重要新中心提供強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完善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管控責任體系,加強秸稈收儲運體系建設,提升農作物秸稈科學還田、高效離田水平。到2024年底,所有涉農鎮(街道)建立秸稈收儲體系,新建(改擴建)1個省級標準化和6個區域性農作物秸稈收儲中心,新建(改擴建)年規模化農作物秸稈利用主體3個,全區實現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97%以上,其中秸稈離田利用率32%以上。秸稈露天禁燒監控覆蓋面持續提升,構建秸稈露天禁燒“1530”(1分鐘發現、5分鐘響應、30分鐘撲滅)高效閉環處置機制。到2027年底,培育利用秸稈量1000噸以上的主體8個以上,全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7%以上,其中離田利用率達到45%。

二、主要任務

(一)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

1.加強收儲網點建設。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主體責任。拓寬現代化農事服務中心功能,推進省級標準化農作物秸稈收儲中心、區域性農作物秸稈收儲中心和村級收儲網點建設,實現涉農鎮(街道)農作物秸稈收儲體系全覆蓋。

2.完善收儲運機制。各涉農鎮(街道)建立農作物秸稈收儲運機制。建立以利用企業為主體、專業收儲組織為骨干、農戶廣泛參與的市場化農作物秸稈收儲運體系,鼓勵鎮村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建設,建立“鎮(村)企共建、利益共享”的運營機制。推動主要糧油種植鎮街積極培育秸稈機械化田間收集主體,推廣應用高效適宜的農作物秸稈田間收集打捆機械。

(二)高效實施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

3.提高科學還田水平。因地制宜實行全量或部分粉碎還田,鼓勵不適宜農機作業地區推行秸稈覆蓋、就地堆漚等模式??茖W運用低留茬收割、深翻、深松、深耕等保護性耕作技術,推廣秸稈配施腐熟劑,開展秸稈還田生態監測評價,不斷優化還田模式技術,強化農機農藝融合提高還田效率,提高秸稈科學還田水平。

4.培育產業化利用主體。通過政策推動、項目帶動、合作聯動,促進技術提升、裝備升級、產品迭代,延伸產業鏈,推動農作物秸稈利用專業化、集約化、產業化發展。培優扶強一批掌握核心技術、產品附加值較高、綜合利用量大、服務帶動力強的秸稈利用“鏈主型”企業,引入實力強、規?;I化的秸稈綜合利用企業,推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專業化、集約化、產業化發展。

5.拓寬利用渠道。暢通農作物秸稈利用企業的產品銷售渠道。健全服務鏈,促進產銷對接,推廣使用以秸稈為原料生產的有機肥、養殖飼料、燃料、生物基質等產品,拓寬原料化利用途徑。

6.加強模式創新。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研發,支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關鍵技術研究列入各級農業科技項目,促進“秸稈+”高值利用。探索農作物秸稈利用新路徑,打造一批可操作、能落地、可推廣的秸稈利用模式。鼓勵“秸稈換有機肥”“秸稈回收積分兌換”,提高散戶秸稈離田利用積極性。

(三)依法推進秸稈露天禁燒

7.加強聯合執法巡查。完善露天禁燒常態化執法和巡查機制,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余杭分局、區農業農村局等單位在易發秸稈露天焚燒時段,開展“四不兩直”檢查,聯合督促各鎮街落實秸稈露天禁燒措施。各鎮街定期開展露天焚燒巡查。

8.健全問題發現機制。加快露天焚燒高位瞭望設施和監控平臺建設,以“兩路兩側”和耕地覆蓋面積為最大公約數,優化點位布局,落實火點發現主體責任,鎮街高位瞭望產生的全部數據要接入“生態智衛”平臺,實現露天焚燒信息共享共用。發揮基層組織能動性,暢通秸稈露天焚燒群眾舉報渠道,形成全社會參與的工作局面。

9.提升閉環處置能力。加強“技防+人防”,依托基層治理“141”體系,建立秸稈露天禁燒管控責任體系,以鎮街、村社為主體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到包村聯戶、包干巡查無死角,不斷優化完善預警、發現、交辦、處置、反饋流程,實現露天焚燒問題快速高效閉環處置,有效遏制露天焚燒行為。

10.建立通報曝光機制。市生態環境局余杭分局對各地露天火點情況進行通報,實行清單化管理。強化對露天禁燒工作落實情況的巡查檢查,全方位、多渠道曝光反面典型。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區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余杭分局和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抓總,統籌協調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科技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市規劃資源局余杭分局等部門力量,壓實鎮街屬地責任,建立定期調度、會商、督導和通報機制,確保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要素保障。持續深化資金統籌整合,因地制宜研究制定高質量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政策。區級相關部門按職責制定落實扶持政策。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完善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機制;市生態環境局余杭分局負責牽頭建立健全秸稈露天禁燒監管長效機制;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鎮街加強秸稈露天焚燒執法查處工作,開展綜合查一次、聯合執法、聯合檢查等日常巡查工作;區發改局支持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區經信局支持秸稈作為工業原料利用;區科技局支持秸稈綜合利用新技術、新裝備的研發、轉化;區財政局統籌相關資金支持高質量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區稅務局落實秸稈綜合利用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區市場監管局支持秸稈綜合利用標準體系研究制定;市規劃資源局余杭分局負責秸稈收儲和綜合利用項目用地保障。各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建立秸稈收儲體系和鎮(街道)秸稈收儲中心。

(三)強化考核獎懲。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工作列入鄉村振興、美麗杭州、“無廢城市”等考核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重要內容,制定農作物秸稈綜合治理工作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加大考核權重。強化督導檢查,督促秸稈焚燒管控不力的屬地鎮街抓好整改。

(四)強化宣傳引導。多層次、多渠道、全方位開展正面宣傳和科普教育。建立常態化宣傳機制,抓住重點生產環節、關鍵農時季節,利用宣傳車、宣傳欄、村口電子屏等形式,結合農民培訓、科技下鄉等大力宣傳秸稈綜合利用相關政策及典型做法,不斷提升秸稈禁燒工作宣傳覆蓋面,鼓勵將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納入村規民約,營造全民參與、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

本實施意見自2024年10月9日起施行,由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實施。


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余政辦〔2024〕30號.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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